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3003号
黄世雄:
本院受理原告程卫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002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承办法官:黄珍
电话:0559-2319330
邮政编码: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