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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民初1948号之一许爱仙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17:19:2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1948号之一

许爱仙: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崇可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凌、浙江同城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1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吴宇飞

电话:0559-2319336

邮政编码:245000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