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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执970号程莉、袁开明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1 08:13:2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皖1002执970号

程莉、袁开明:


关于李靖与程莉、袁开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袁开明名下坐落于长丰县双墩镇吴王路与谯城路交口中央公馆L地块5幢603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002执9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2022)皖1002执970号执行裁定书、(2022)皖1002执9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在选择评估机构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十点到长丰县双墩镇吴王路与谯城路交口中央公馆L地块5幢603室参加评估,并于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该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