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胡美玉诉孔庆会民间借贷纠纷案起诉状副本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18:26:3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孔庆会:


本院受理原告胡美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胡美玉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13000元。2、判令被告自 2020 年 10 月 10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未付借款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承担逾期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