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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万国诉​彭正发民间借贷纠纷案起诉状副本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17:32:4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彭正发:


本院受理原告凌万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 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 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凌 万国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 款人民币 40000 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损失暂计人民币 19574.2 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 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 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二年九月十四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