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 公司、童铭:
本院受理原告王辉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 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 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 王辉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装修工 程款 563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563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三被告立即退还原告项目 质保金 9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9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发 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上午 10: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