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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雅玲诉姜威民间借贷纠纷案起诉状副本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17:56:2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姜威:


本院受理原告程雅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程雅玲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被告归还借款2500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黄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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