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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民初1899号赵彩云起诉状副本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17:43:5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1899号 


赵彩云: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荷花池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谢一鸣

电话:0559—2319334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