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1239号之二
黄山新华大厦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屯华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12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承办法官:王蕾
电话:0559-23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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