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44号
王俊:
本院受理原告张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002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承办法官:胡建华
电话:05592324933
邮政编码:245000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44号
王俊:
本院受理原告张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002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承办法官:胡建华
电话:05592324933
邮政编码: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