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屯溪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携带卷宗材料,驱车20多公里,前往徽州区,上门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
案件当事人罗某与其丈夫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4月向银行贷款6.1万元,分36期归还,并由某保险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后因疫情影响,罗某及其丈夫共同经营的工厂倒闭,该对夫妻陷入巨大的经济危机中,上述贷款也于2020年3月后开始逾期,且一直未归还。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依合同约定代罗某于2020年6月将剩余贷款本息4.4万余元全部还清。后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罗某及其丈夫归还由保险公司代偿的本息、未支付的保费、违约金以及律师费合计8.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通过沟通知晓被告因创业失败致使所负债务较多,但夫妻二人并未懈怠,一直都在辗转各地打工慢慢偿还债务,也希望能够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了解到这一情况,调解员马上联系原告保险公司,告知了被告现在情况以及未还款原因。考虑到被告现在工厂务工无法请假,调解员当即决定主动前往被告工作地点进行上门调解。
通过之前无数次电话调解工作的铺垫,上门调解当天,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自愿放弃大部分保费以及违约金、律师费,并允许被告在两年内分期将代偿款全部清偿。调解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对法院的办事效率以及服务精神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对调解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屯溪区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主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诉讼服务。今后该院也将继续坚持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将人文关怀融入法院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