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1537号
张斌:
本院受理原告徐佳与被告张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1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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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