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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民初147号之一廖湘醴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17:00:00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147号之一


廖湘醴: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山经济开发区郑之安便民特种气体供应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