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执异43号
李建生、伊力扎提·库瓦尼西、阿尔辛·努尔江、迪亚尔·沙帕尔、新疆驷驹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黄山市鲜来鲜往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驷驹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迪亚尔•沙帕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黄山市鲜来鲜往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追加第三人李建生、伊力扎提•库瓦尼西、阿尔辛•努尔江为案件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002执异43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承办法官:吴洁宇
电话:0559-2319357
邮政编码: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