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皖1002执异56号
黄山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毓鹏:
本院在执行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李毓鹏与黄山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002执异56号执行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