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法院卫生保洁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以询价方式对卫生保洁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屯溪法院新审判大楼负一层至3层、院内、外围等卫生保洁
2、项目地点:屯溪区
3、招标单位:屯溪区人民法院
4、项目类别:服务类
5、资金来源:财政
6、项目预算:96000元
7、服务期限: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共 1 年。
二、项目服务保洁范围
1、卫生保洁(大楼外围保洁、绿化带、花圃保洁、-1-3楼全部卫生);2、延伸服务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卫生保洁
对审判大楼负一层至三层及大楼周围环境提供正常工作时间的室内外清洁服务,使其拥有一个整洁、舒适、安静、卫生的环境。
1、对法院大楼按照三星级酒店卫生标准提供室内外清洁服务,日常保洁服务内容:通道、楼梯、卫生间、开水间、会议室、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法庭、羁押室、地下车库、电梯间、信访接待室及其他用房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办公家具、普通机器(如空调表面及过滤网、电梯表面及沟槽、电视机等,下同)、储物柜、椅、凳等表面等严格按要求清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桌面简单整理等。公共区域日常服务内容:瓷砖、花岗岩地面、扶手、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幕玻璃,附体、沙发、桌子、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天花板、栏杆、绿化区域等。顶楼、露天阳台、沟槽、地面、雨篷及边角区域,各种附体的表面。对清洁人员做到责职明确、责任区清晰。
2、保洁标准(最低标准)
区域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标 准 | 频 率 | ||||
循环 | 日 | 星期 | 月 | 季 | ||||
总 体 外 围 | 地面 | 清扫、收集垃圾、水力冲洗 | 无垃圾、烟头、杂物、明显泥沙 | 清扫 | 冲洗一次 | |||
明沟 | 清扫、收集垃圾、刷洗 | 无垃圾、杂物、无苔藓 | 清扫一次 | 冲洗一次 | ||||
外露管道于 (二米以下) | 除尘 | 无积灰、污渍 | 清抹 | |||||
标志牌 | 除尘 | 无积灰 | ||||||
大楼铬牌 | 除尘 | 无积灰 | 清抹 | |||||
2米以下外墙 | 除尘 | 无积灰、污渍 | 清抹一次 | |||||
监控探头 | 除尘 | 无积灰 | 清抹一次 | |||||
负 一 楼 | 地面 | 清扫 | 无垃圾、无积水 | 一次 | ||||
标识牌 | 湿抹 | 无污渍、洁净 | 一次 | |||||
羁押室 | 墙体清洁、座椅、摄像头 | 无污渍 | 一次 | |||||
消防门 | 清洁 | 无明显污渍 | 1次 |
保洁频率及标准(2)
区域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标 准 | 频 率 | ||||
循环 | 日 | 星期 | 月 | 季 | ||||
1-3楼 公 共 区 域 诉 讼 服 务 中 心 | 地面 | 除尘、保养 | 无脚印、无灰尘、光亮 | 推尘 | 保养 | |||
墙身 | 除尘 | 无积灰、无蜘蛛网 | 清除一次 | |||||
大理石柱 | 除尘 | 无积灰、污渍 | 2米以下清抹 | 2米以上清抹 | ||||
标识牌 | 除尘 | 无积灰 | 2米以下清抹 | 2米以上清抹 | ||||
消防设施 | 除尘 | 无灰尘 | 清抹一次 | |||||
墙脚线 | 除尘 | 无积灰 | 清抹一次 | |||||
风口 | 除尘 | 无积灰 | 清抹一次 | |||||
废物箱 | 清除垃圾、外表抹净 | 无垃圾满溢、无拖挂 | 保洁 | 倾倒一次 | 清洗一次 | |||
门框 | 除尘 | 无灰尘、无手印、明亮 | 保洁 | 保洁一次 | ||||
大玻璃窗内 | 清刮 | 无积灰、无手印、明亮 | 保洁 | 清刮一次 | ||||
花岗岩墙身 | 除尘 | 无积灰 | 2米以下清抹 | 2米以上清抹 | ||||
花盆套 | 除尘 | 无灰尘、盆内无垃圾 | 保洁 | 清抹外表 | ||||
灯具 | 除尘(大型灯具除外) | 无积灰 | 清抹一次 | |||||
电梯 | 清扫、保洁、无垃圾 | 整洁、不锈钢轿厢光亮 | 1次不锈钢保养 | |||||
座椅 | 清洁 | 无污渍 | 清洁 | |||||
一楼玻璃门 | 清洁 | 无污渍、明亮 | 清洁、湿刮 |
保洁频率及标准(3)
区域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标 准 | 频 率 | ||||
循环 | 日 | 星期 | 月 | 季 | ||||
调 解 室 法 庭 | 审判桌椅 | 除尘、清洁 | 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渍 | 保洁 | 及时清除 | |||
听众座椅 | 除尘、清洁 | 干净、无污渍 | 保洁 | 及时清除 | ||||
地面 | 清扫、除尘 | 干净、清洁、无垃圾 | 清扫 | 及时清除 | ||||
法庭背景墙 | 擦拭、除尘 | 整洁、无污渍 | 清洁 | 清洁一次 | ||||
指示牌和按钮 | 除尘 | 无灰尘、无手印 | 保洁 | 清洁一次 | ||||
灯片和风口 | 除尘 | 无灰尘 | 及时清除 | 清除一次 | ||||
洗 手 间 | 尿斗、坐厕、面盆 | 除污垢(用中性药剂)除锈斑、消毒 | 无污垢、无积垢、清洁 | 保洁 | 清洗一次 消毒一次 | |||
隔断 | 除尘、除污垢 | 无灰尘、无涂画、无污垢 | 保洁 | 清洁一次 | ||||
水龙头 | 抹净 | 无水锈、无污渍 | 保洁 | 清洁一次 | ||||
镜面 | 抹净 | 无水迹、无污渍、明亮 | 保洁 | 清洁一次 | ||||
地面 | 清洗、消毒 | 无垃圾、无水迹、无污渍 | 保洁 | 清洁一次 | 清洗一次 | |||
墙面 | 除尘 | 无灰尘、无污渍 | 保洁 | 清洁一次 |
保洁频率及标准(4)
区域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标 准 | 频 率 | ||||
循环 | 日 | 星期 | 月 | 季 | ||||
洗 手 间 | 灯片、天花及风口 | 除尘 | 无积灰 | 清除一次 | ||||
门和门框 | 除尘 | 无灰尘、无污渍 | 保洁 | 清洁一次 | ||||
台面 | 抹净 | 无水迹、无污渍 | 保洁 | 清洁一次 | ||||
废物箱 | 清除垃圾、外表清洁 | 无垃圾满溢、无污渍 | 倾倒二次 | 清洗一次 | ||||
玻璃窗 | 清洗、除尘 | 无灰尘、无水迹 | 清洗一次 | |||||
卷筒纸 | 装添纸 | 无短缺 | 视需要添加 | |||||
楼 梯 | 楼级和平台 | 清扫垃圾、清洗 | 无垃圾、死角、无积灰 | 清扫一次 | 清洗一次 | |||
墙面 | 涂料 | 无污渍、无蜘蛛网、无灰尘 | 掸尘一次 | |||||
灯具 | 除尘 | 无灰尘 | 清抹一次 | |||||
扶手、栏杆 | 除尘、抹净 | 无灰尘 | 随时清抹 | 上光保养 | ||||
外露管道 | 除尘 | 无积灰 | 清除一次 |
各区域总体要求:1、随时清洁、循环清洁,保证区域内无垃圾等目视污物,整体干净明亮。2、保洁员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对各自承包区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办公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5、保持建筑外观清洁,玻璃幕墙外立面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年清洗1次。清洁打蜡保养所需的耗材由中标人自行配备。
6、一般机器表面清洁(有特殊规定的设备除外),消防设施、空调的过滤网际外壳洗尘与保洁。
7、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备齐备;卫生间洁净无异味;保洁人员的响应时限3-5分钟。
三、机构及人员配置要求
(一)机构要求
1、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在黄山市注册或在黄山市有工商注册的办事(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近1年在黄山市内具有同等规模和同类型大楼的保洁管理成功案例3家以上(成功案例是指办公人员100人以上或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楼),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十年以上的市场运作经验、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
(二)人员基本要求
1、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来访者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来访者提供服务。
2、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言行规范,服务主动,认真负责。
3、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专业技术。
5、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派驻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工作勤恳。
(三)各岗位人员配置具体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具体要求 | 备注 |
1 | 保洁 | 3名 | 1.保洁服务至少有3名女性; 2.年龄50周岁左右; 3.要求懂基本保洁器械的使用和保养; 4.至少有二年相关工作经验;。 | 诉讼服务中心要保证1名清洁人员、2-3楼1名、负一楼和外围1名 |
注:
1、投标人需根据各岗位人员配置具体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如不承诺或者承诺不全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三、日常保洁服务要求
1、以环境卫生、协调服务为主要管理内容。保洁服务机构宜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2、投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采购人对中标人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价。
4、采购人定期向所在人员发给“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结合评分。
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保洁费的支付。
6、除中标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
7、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9、中标人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突击保洁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10、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保洁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11、保密规定:中标人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四、保洁管理目标
1、投标人根据标的范围和内容,逐条分别确定拟达到的服务质量、目标及服务响应时间,具体内容和量化指标由投标人按服务内容自行编制。
2、具体分项指标:
(1)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
(2)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垃圾日产日清;
(3)有效投诉办结率99%以上;
(4)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效率高,参观秩序良好,能及时反馈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
(5)服务及时、到位,以人为本,凸显人性化服务,服务态度好;
(6)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1年,以中标人实际进驻服务时间起算,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或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期限按中标承诺进场提供服务,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进场服务,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 0.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合同期间因采购人办公面积增加而相应增加物业服务内容的,参照中标价的人均经费计算变更相应服务费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违反合同约定或按考核办法考核两次考核未达标,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六、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场地
(一)采购人提供保洁必要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电脑、打印机、对讲机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二)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房间:
1、如有项目主管,可提供保洁项目主管办公室1间。
2、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其它房间进场后视情况协调解决。
七、考核标准
1、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将每2个月组织一次对中标人服务情况的评价工作,评价分为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三个档次。档次划定如下:
(1)A(满意):服务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无整改事项的。
(2)B(基本满意): 服务基本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整改事项1~3(含)次的且整改情况良好的。
(3)C(不满意):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整改事项超过3 次或者同一事项累计整改2 次后仍无法到达要求的。
2、年综合评价达到4次以上基本满意值的可以顺延签订本项目外包服务合同一次。
八、其他
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项目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其他人员聘用须将人员信息向采购人备案。
2、中标人应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最低不少于3人)。保洁提前 7 天告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采购人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
3、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4、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中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消耗材料、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材、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5、中标人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均由中标人提供并承担相关维护费用。
6、在保证清洁质量的前提下,除卫生纸、洗手液、垃圾袋、垃圾桶、卫生球由采购人提供外,其他清洁材料、低值易耗品均由中标人提供。
7、不提供中标人服务人员的住宿用房及用餐。
8、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
9、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管理用房
10、采购人有权在不可抗力情况下终止合同。
说明:以上条款投标人需在服务要求相应情况表内逐一相应,如投标人未按本要求响应或响应不全,投标无效。
九、编制报价文件要求
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设计价款、税金、以及提供设计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专业培训情况、办公大楼服务成功案例(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4、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等;
5、以上投标文件二份(一正一副),投标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投标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屯溪区法院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并将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递交屯溪区人民法院805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1年9月10日17:30时前,向本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投标人在报名后,须自行前往地点进行现场探勘。
十一、联系方式及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办法
项目单位:屯溪区人民法院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五里亭路8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19336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0日(报名期限3天),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屯溪区人民法院805室报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询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开标开始时间、地点:2021年9月14日8时30分,在屯溪区人民法院805室进行开标。
附件1
屯溪区人民法院卫生保洁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分 项 | 人/月 | 数 量 | 合计(每年) | |
1 | 人员工资 | 主 管 | 元 | 元 | |
保洁员 | 元 | 元 | |||
2 | 日常保洁耗材 | 元 | |||
3 | 保洁设备费用 | 元 | |||
4 | 管理佣金 | 元 | |||
5 | 税费 | 元 | |||
6 | 其他 | 元 | |||
7 | 总计(每年) | 大写: | ¥ 元 | ||
注: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包括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