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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38)】妥善化纠纷 千里寄锦旗
作者:王茜  发布时间:2021-06-04 18:23: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屯溪区法院收到一面从深圳远道而来的锦旗,邮寄方是一起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吴宇飞多方努力、悉心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2016年,原告因单位内部系统升级需要,进行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并与中标方深圳某科技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由该公司负责提供系统及安装调试。合同订立后,原告先行支付了30%货款,约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再支付65%货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合同履行期间,原告认为科技公司在两个多月内仅完成部分系统调试,且系统运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前期支付的货款,但未得到科技公司回应,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但双方分歧较大,且被告提出反诉,导致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召集双方调解,协调具体事宜,从法理和情理上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案件成功化解后,当事人特意寄来锦旗表达感谢,锦旗上金色耀眼的大字是对屯溪区法院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的最好注脚。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