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或单位)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6.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5.2021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或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八)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上再发力。紧紧围绕全区“十四五”规划发展大局,把握融杭接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履行职责,延伸司法服务,全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做好应对各种风险的充分准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二)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上再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收手。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黑财清底”行动,以坚定迅速的执行力打击黑恶势力,彻底切断其经济命脉。
(三)在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上再发力。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与多元解纷、繁简分流、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有机融合,最大限度提高诉讼服务效率。进一步做实、深化物业纠纷联动调处、律师专业调解、道交一体化、法官工作室、法院专职调解、金融调解等平台建设,积极主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四)在民生司法保障上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和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通过领导包办、督办重点疑难案件等方式,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依法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全力维护胜诉人权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五)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上再发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我检查、自我揭短、自我纠正、自我整改,抓紧解决队伍中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补齐短板,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5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733.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0.00 | |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0.00 | |
四、其他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542.15 | |
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0.00 | |
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上级补助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81 | |
其他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0.00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50.61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0.00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0.00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十七、金融支出 | 0.00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58.77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00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
二十三、预备费 | 0.00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0.00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0.00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733.74 | 本年支出合计 | 1,733.74 |
上年结余收入 | 0.00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1,733.74 | 支出总计 | 1,733.74 |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 | |||||
合计 | 1,733.74 | 0.00 | 1,733.7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0 | 0.00 | 3.4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40 | 0.00 | 3.4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40 | 0.00 | 3.4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542.15 | 0.00 | 1,542.1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5 | 法院 | 1,542.15 | 0.00 | 1,542.1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 | 行政运行 | 997.15 | 0.00 | 997.1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99 | 其他法院支出 | 545.00 | 0.00 | 54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81 | 0.00 | 78.8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81 | 0.00 | 78.8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45 | 0.00 | 0.4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8.36 | 0.00 | 78.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61 | 0.00 | 50.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0.61 | 0.00 | 50.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0.61 | 0.00 | 50.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8.77 | 0.00 | 58.7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8.77 | 0.00 | 58.7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 | 住房公积金 | 58.77 | 0.00 | 58.7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预算收入情况。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733.7400 | 1,188.74 | 545.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000 | 3.4000 | 0.00 |
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4000 | 3.4000 | 0.00 |
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4000 | 3.4000 | 0.0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542.1500 | 997.1500 | 545.00 |
05 | 法院 | 1,542.1500 | 997.1500 | 545.00 |
01 | 行政运行 | 997.1500 | 997.1500 | 0.00 |
99 | 其他法院支出 | 545.0000 | 0.00 | 545.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8100 | 78.8100 | 0.00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8100 | 78.8100 | 0.00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4500 | 0.4500 | 0.00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8.3600 | 78.3600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6100 | 50.6100 | 0.0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0.6100 | 50.6100 | 0.00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0.6100 | 50.61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8.7700 | 58.7700 | 0.00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8.7700 | 58.7700 | 0.00 |
01 | 住房公积金 | 58.7700 | 58.770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各项支出预算情况。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188.74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998.32 |
30101 | 基本工资 | 289.48 |
30101 | 基本工资 | 289.48 |
30102 | 津贴补贴 | 219.33 |
30102 | 津贴补贴 | 219.33 |
30103 | 奖金 | 300.79 |
3010301 | 第十三个月工资 | 23.80 |
3010302 | 双拥奖 | 143.80 |
3010303 | 年度绩效考核奖 | 133.19 |
30107 | 绩效工资 | 0.97 |
30107 | 绩效工资 | 0.97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8.97 |
3011201 | 养老保险 | 78.36 |
3011202 | 失业保险 | 0.03 |
3011203 | 工伤生育保险 | 2.94 |
3011204 | 基本医疗保险(在职) | 29.38 |
3011205 | 医疗调节金(退休) | 0.60 |
3011206 | 补充医疗保险(在职) | 14.53 |
3011207 | 补充医疗保险(退休) | 3.13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8.78 |
3011301 | 在职住房公积金 | 58.7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7.28 |
30201 | 办公费 | 10.75 |
30201 | 办公费 | 10.75 |
30202 | 印刷费 | 6.00 |
30202 | 印刷费 | 6.00 |
30205 | 水费 | 3.05 |
30205 | 水费 | 3.05 |
30206 | 电费 | 25.40 |
30206 | 电费 | 25.40 |
30207 | 邮电费 | 30.00 |
30207 | 邮电费 | 30.00 |
30211 | 差旅费 | 0.50 |
30211 | 差旅费 | 0.5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3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3 |
30228 | 工会经费 | 5.88 |
30228 | 工会经费 | 5.88 |
30229 | 福利费 | 1.26 |
30229 | 福利费 | 1.26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7.04 |
3023901 | 车改补贴 | 47.0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37 |
3029903 | 其他费用 | 29.97 |
30299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4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14 |
30302 | 退休费 | 0.45 |
30302 | 退休费 | 0.45 |
30305 | 生活补助 | 2.45 |
30305 | 生活补助 | 2.45 |
30309 | 奖励金 | 0.24 |
30309 | 奖励金 | 0.2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各项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2021年项目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功能科目、项目类别、经济科目) | 总计 | 一般预算安排 |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 专户非税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资金安排 | 上年结余 | 备注 | ||||||
小计 | 经常性支出 | 重点项目支出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罚没收入 | 专项收入 | 其他缴库预算收入 | ||||||||
合计 | 545.00 | 545.00 | 545.00 |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545.00 | 545.00 | 545.00 | |||||||||||
屯溪区人民法院(行政) | 545.00 | 545.00 | 545.00 | |||||||||||
公共安全支出 | 545.00 | 545.00 | 545.00 | |||||||||||
法院 | 545.00 | 545.00 | 545.00 | |||||||||||
其他法院支出 | 545.00 | 545.00 | 545.00 | |||||||||||
诉讼费退费 | 500.00 | 500.00 | 500.00 | |||||||||||
人民陪审员补助(包括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工作经费) | 45.00 | 45.00 | 45.00 |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6.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上年结转 | 0.00 | 一、本年支出 | 1,733.74 | 1,733.74 | 0.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0 | 3.40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本年收入 | 1,733.74 | (三)国防支出 | 0.00 | 0.00 | 0.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733.7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542.15 | 1,542.15 | 0.00 |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81 | 78.81 | 0.00 | ||
(九)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50.61 | 50.61 | 0.00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七)金融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58.77 | 58.77 | 0.0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三)预备费 | 0.00 | 0.00 | 0.00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00 | 0.00 | 0.00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1,733.74 | 支出总计 | 1,733.74 | 1,733.74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733.7400 | 1,188.74 | 545.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000 | 3.40 | 0.00 |
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4000 | 3.40 | 0.00 |
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3.4000 | 3.40 | 0.0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542.1500 | 1,542.15 | 545.00 |
05 | 法院 | 1,542.1500 | 1,542.15 | 545.00 |
01 | 行政运行 | 997.1500 | 997.15 | 0.00 |
99 | 其他法院支出 | 545.0000 | 0.00 | 545.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8100 | 78.81 | 0.00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8100 | 78.81 | 0.00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4500 | 0.45 | 0.00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8.3600 | 78.36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6100 | 50.61 | 0.0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0.6100 | 50.61 | 0.00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0.6100 | 50.61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8.7700 | 58.77 | 0.00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8.7700 | 58.77 | 0.00 |
01 | 住房公积金 | 58.7700 | 58.77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预算公开表8 | ||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188.74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998.32 |
30101 | 基本工资 | 289.48 |
30102 | 津贴补贴 | 219.33 |
30103 | 奖金 | 300.79 |
30107 | 绩效工资 | 0.97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8.97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8.7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7.28 |
30201 | 办公费 | 10.75 |
30202 | 印刷费 | 6.00 |
30205 | 水费 | 3.05 |
30206 | 电费 | 25.40 |
30207 | 邮电费 | 30.00 |
30211 | 差旅费 | 0.5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03 |
30228 | 工会经费 | 5.88 |
30229 | 福利费 | 1.26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7.0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37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14 |
30302 | 退休费 | 0.45 |
30305 | 生活补助 | 2.45 |
30309 | 奖励金 | 0.2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注:本表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采购项目、采购类别、采购品目) | 总计 | 一般预算安排 |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 专户非税收入 | 其他资金安排 | 上年结余 | |||||
小计 | 基本预算拨款 | 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 | 罚没收入 | 专项收入 | 其他缴库预算收入 | |||||||
合计 | 5.00 | 5.00 | 5.00 | |||||||||
025001-屯溪区人民法院(行政) | 5.00 | 5.00 | 5.00 | |||||||||
025001 | 复印纸 | 5.00 | 5.00 | 5.00 |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申报单位 | 购买服务主要内容 | 项目购买 方式 |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 | 备注 |
合计 | 95.30 | ||||
[025001-屯溪区人民法院(行政)] | 95.30 | ||||
绿化养护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审判大楼绿化养护 | 服务外包 | 4.50 | |
电子卷宗扫描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1年内收发、扫描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按规定编目,并在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中登记上传;接受、扫描、整理、装订归档材料,按规定编目,并在档案管理系统中登记上传;其他交办的与扫描、整理、装订有关工作。 | 服务外包 | 14.00 | |
食堂外包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法院食堂服务外包 | 服务外包 | 15.50 | |
信息化维护外包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屯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科技法庭机房维护、庭审设备及系统维护、庭审直播技术支持、视频会议调试保障、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和审管中心技术支持等所有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 | 服务外包 | 10.00 | |
大楼安保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审判大楼安保服务 | 服务外包 | 40.00 | |
电梯维护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电梯日常维护 | 服务外包 | 1.80 | |
大楼保洁 | 屯溪区人民法院 | 审判大楼日常保洁 | 服务外包 | 9.50 |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13-1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诉讼费退费 | 项目负责人 | 潘建华 | |||
主管部门 | 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0,000.00 | |||||
项目简介 | 诉讼费退费,确保各项工作经费能及时满足审判工作需要 | |||||
项目立项依据 |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 诉讼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 20 | ||
质量指标 | 诉讼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收缴分离 | 诉讼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收缴分离 | 20 | |||
时效指标 |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 10 | |||
成本指标 | 认真落实人员及公用经费保障,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经费 | 确保各项工作经费能及时满足审判工作需要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收费依据等 | 是否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收费依据等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与否 | 当事人是否满意 | 10 | ||
部门预算公开表13-2 | ||||||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人民陪审员补助(包括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工作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潘建华 | |||
主管部门 | 政治处、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000.00 | |||||
项目简介 | 人民陪审员培训、误工、交通补助、工作补贴等支出,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工作经费 | |||||
项目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发(2018)6号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是否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 10 | ||
质量指标 |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当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职业、年龄、民族、性别的人员,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 20 | |||
时效指标 |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 是否有连任超过五年的人民陪审员 | 20 | |||
成本指标 |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 人民陪审员培训、误工、交通补助、工作补贴等支出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 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 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满意度 | 人民满意与否 | 10 | ||
注:屯溪区人民法院50万以上项目 1 个,50万以下项目 1 个。 |
14.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14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预算数 |
合计 | 102.025 |
因公出国(境) | |
公务接待费 | 2.02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5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50.00 |
15.2021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表
部门公开表15 |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任务1法院机关运行 | 保障法院日常办公办案正常运转 | 183.93 | 183.93 | 0 | ||||
任务2法院人员经费 | 保障法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等工资福利 | 1001.46 | 1001.46 | 0 | ||||
任务3人民陪审员项目 | 人民法院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履行规定职责所必须的、直接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开支,物业纠纷平台工作费用 | 45 | 45 | 0 | ||||
任务4诉讼费退费 | 诉讼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收缴分离 | 500 | 500 | 0 | ||||
任务5党建活动 | 区法院党建活动经费 | 3.35 | 3.35 | 0 | ||||
金额合计 | 1733.74 | 1733.74 | 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目标1:依法受理各类诉讼案件,履行审判监督职责 | |||||||
目标2:维持和保证正常的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行 | ||||||||
目标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普法宣传 | ||||||||
目标4:加强机关党建、双拥、文明创建、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设定(共10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依法受理各类诉讼案件 | 结案率复合指数 | 8 | ||||
指标2:维持和保证正常的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行 | 是否正常运行 | 8 | ||||||
指标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宣传 | 是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 | 8 | ||||||
指标4:机关党建 | 是否有党建材料 | 5 | ||||||
指标5:文明单位创建 | 是否有文明创建材料 | 5 | ||||||
指标6: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 | 是否有党政廉政材料 | 5 | ||||||
指标7:信息化建设 | 是否提高信息化水平 | 6 | ||||||
成本指标 | 指标1:行政运行 | 预算 997.15万元 | 9 | |||||
指标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预算 78.81万元 | 4 | ||||||
指标2:卫生健康支出 | 预算 50.61万元 | 4 | ||||||
指标3:住房保障支出 | 预算 58.77万元 | 4 | ||||||
指标4:其他法院支出 | 预算 545 万元 | 7 | ||||||
指标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预算 3.4万元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5 | ||||
指标2: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 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5 | ||||||
指标3:优化司法便民为民 | 开展好民商事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和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 5 | ||||||
指标4:提高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 | 审判流程、庭审、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政府目标考核满意度 | 满意 | 5 |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733.7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173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3.74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94.46万元,增长5.7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1733.7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4.46万元,增长5.7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88.74万元,占68.5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人员工资、奖金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545万元,占31.43%,主要用于诉讼费退费,自聘人员工资、奖金,人民陪审员培训、出差补贴,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等支出。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33.7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33.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1542.15万元,占8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1万元,占4.54%;卫生健康支出50.61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58.77万元,占3.39%。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3.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94.46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工资、奖金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1542.15万元,占8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1万元,占4.54%;卫生健康支出50.61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58.77万元,占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3.4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退休党员减少,党员活动经费相应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997.15万元,比上年增加91.18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增加。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1年预算545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0.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7万元,增长68%,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享受其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78.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7万元,减少0.09%,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50.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3万元,增长7.04%,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加, 相应保险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58.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减少0.09%,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8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0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25万元,下降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预算2.0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2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案件评查、业务指导,外省、市法院办案交流、异地审理案件、异地执行案件、异地协调案件等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屯溪区委办公室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通知》(屯办[2015]7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是执法执勤用车运行成本无法进一步压缩,2020年开始省内执法执勤用车过境费不再免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受2020年疫情影响,原定计划更换的执法执勤用车未更换,计划2021年更换。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诉讼费退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诉讼费退费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我院诉讼费预收收入全部缴入非税账户,由非税征收管理局统一缴入国库。根据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五十三条规定,在案件调解、撤诉、中止等符合诉讼费退费要求的要在案件审结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万元,年中根据实际诉讼费退费情况追加。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各项工作经费能及时满足审判工作需要,诉讼费退费及时退还当事人。
2. “人民陪审员补助(包括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工作经费等)”项目
(1)项目概述。人民陪审员培训、误工、交通补助、工作补贴等支出,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工作经费等。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发(2018)6号等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人民陪审员培训、误工、交通补助、工作补贴等支出,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工作经费、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万元,其中:人民陪审员经费25万元,物业纠纷调解平台及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等2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28万元,比2020年减少11.24万元,下降5.66%,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5.3万元,购买方式全部为服务外包,购买时间为2021年。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290.88万元,较上年增加358.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8.86万元、通用设备516.81万元、专用设备216.02万元、其他资产189.19万元。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0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购置费50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5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万元。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无50万元以上项目,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