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屯溪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完毕全部拖欠款项,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自2014年开始,该案原告许某陆续向某建筑安装公司出售消防建材。2016年2月,双方进行结算时,被告以出具欠条的方式对18.38万元款项进行了确认。但直至今年2月9日,尚有12.88万元的欠款未支付。原告许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屯溪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式,适时找到调解切入点,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将拖欠的12万余元钱款当庭一次性履行完毕。
此次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为当事人省去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诉讼成本,充分体现司法速度与温度,切实增加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