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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毛坯房”,该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21-02-01 15:05:2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作了专门规定,该法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区域内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以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即使部分业主未装修入住,但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其周边环境仍然需要进行维护。如业主未装修入住就可拒绝缴纳物业费,势必会影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及生活居住环境,不符合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