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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无情人有情  庭前调解化纠纷
作者:杨玲玲  发布时间:2020-11-27 16:31:35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新冠疫情对多个行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由此也引发了诸多民商事纠纷。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就成功在庭前调解了一起因疫情引起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2019年1月,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项目工程需要,与黄山经济开发区某钢管租赁站签订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租赁站为其提供建筑配件。今年春节前夕,新冠疫情突然爆发,导致该公司承建的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也无法在双方约定的租期内返还租赁物。因延期返还租赁物及拖欠租金,该公司被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同时支付租赁物赔偿费、违约金等共计80万元。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是涉及疫情引起的纠纷,便马上与双方联系沟通,争取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解决矛盾。因案涉项目工程即将结束,该公司表示希望继续履行合同,租赁费在工程结束决算后再行支付。承办法官了解实情后,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租赁关系延续,租赁站减免了疫情期间部分租赁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租赁费,并承诺剩余费用待项目结束后及时付清,纠纷于开庭前成功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