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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涉恶案件宣判!屯溪区法院实现阶段性黑恶案件“清零”目标
作者:程波  发布时间:2020-07-27 08:52:59 打印 字号: | |

7月24日,屯溪区法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对薛某、余某、蒋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当庭宣判,对7名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十六年不等,并处罚金合计达47万元。至此该院在办涉黑恶案件一审全部审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以薛某为首要分子,以余某、蒋某为重要成员,以汪某、方某、程某、徐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黄山市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涉案金额巨大。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各被告人所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屯溪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确保黑恶案件审理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长效常治”。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