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华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意见》以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传达贯彻了省委、市委、区委及政法系统、上级法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
潘建华就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提出“三个到位”要求,一是学、查、改各个环节要到位,要按照“四联四增”“十查十做”的要求,确保改出实效、改出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二是警示教育与各项工作结合要到位,要找准工作结合点,将此次警示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察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审判管理等充分结合,推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三是压力传导要到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将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警,确保工作学习任务得到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