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4月15日上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17起“醉驾”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累计用时90分钟便全部审结。据悉,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认罪认罚案件。
这17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查获。在审查起诉阶段,17名被告人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向该院集中提起公诉。鉴于17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根据公诉机关的建议,该院依法决定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相较于以往庭审,法官不再进行被告人信息核实、法庭调查等环节,在确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后,直接进入陈述环节,在认真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结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后,当庭宣判,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是屯溪区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该院在继续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使用,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