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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法院院长潘建华向区人大报告工作
作者:张贞  发布时间:2020-01-20 08:44:59 打印 字号: | |

1月16日上午,在黄山市屯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屯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华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2019年,屯溪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一是紧紧围绕党委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476件,结案6163件,结收比达107.11%、居全省法院第三。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受理民商事案件3667起,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600余件,以坚定的行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理刑事案件231件,判处罪犯297人,依法审结涉黑恶势力案件4件30人,仅历时28天审结黄山市首例涉黑“套路贷”案件,有力推进平安屯溪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80件,审结67件,更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二是处处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挺进,受理执行案件2481件,结案2365件,清理旧存长期未结案件230件,执行到位金额4.85亿元,全力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设立5个法官工作室,探索推进物业纠纷联动调处、律师专业调解和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大幅提升审判效率。大力推行现代化诉讼服务,建成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三是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从严治院、全力锻造高素质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主动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司法改革举措,将内设机构由14个整合缩减至8个,让更多干警回归办案一线,执法办案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2020年,屯溪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巡察整改长效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化、纠纷解决多元化、执行工作标准化、审判管理规范化为抓手,全力发挥法院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好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为加快建成黄山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