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单位现需采购立式话筒六个,现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购置立式话筒招标公告。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一万三千两百元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独立完成本投标项目,不可以有转包、分包行为。
四、设备参数要求:
规格:双咪头立式专业话筒
换能方式:双电容式(双线输出)
指向特性:超心型单一指向
频率响应:80-20000Hz
信噪比:>65dB
输出阻扰:200Ω平衡
灵敏度:-30dB
参考拾音距离:10-60cm
可调节高度:0.1米——1.65米
供电电压:3V/48V
消耗电流:2mA
颜色:黑色磨沙烤漆
材质:锌基合金
五、购置设备数量:
立式话筒六个。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6、自有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等(复印件)
七、报价要求:
报价函需承诺提供的设备满足要求,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提交的材料需包含产品单价、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报价函请密封,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于2020年1月17日11:00前送达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五里亭8号805室。
八、定标原则:
报价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以售后服务承诺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十、联系人:
曹先生,电话:0559-2319336。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