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10月15日至11月8日对屯溪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屯溪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意见信箱:1.屯溪区政府大院东裙楼出口处左侧;2.屯溪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大门口左侧;3.天都国际饭店A座一楼电梯口;
(二)电子邮箱:hsswd8xcz@163.com;
(三)专门值班手机:18055999467(只接受短信);
(四)来访接待地点:天都国际饭店A座0719室。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八巡察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