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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法院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四化”
作者:刘晓丹 张贞  发布时间:2019-08-26 08:23:22 打印 字号: | |

一是顶层设计规范化。制定《屯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参审程序、权利义务、陪审规则、司法礼仪、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作出规定,确保有章可循。计划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推选一名人民陪审员担任负责人,除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与考核外,日常陪审事务均由陪审员办公室自行管理,保证法官与陪审员协调衔接、高效合作。

二是参审机制科学化。以陪审员专业特长、工作特点、人员来源为依据,将陪审员分类为专家组、基层组和普通组,根据案件比例将陪审员分配至各业务庭,实行一季度一轮换。采取随机抽取和法院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审案件,防止“固定陪审”或“陪审重叠”等现象发生。进一步明确各业务庭室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率,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一审参审率达97.3%。

三是培训辅导专业化。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重点针对焦点归纳、法庭调查等办案技能及法律适用进行培训辅导。积极争取上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名额,定期向人民陪审员发放法律专业书籍,组织陪审员集中学习、外出参观学习,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综合素养,提升人民陪审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交流沟通常态化。建立陪审员QQ群、微信群和手机短信群组“三群”联系网络,为分散的80名人民陪审员提供集中沟通交流平台,促进陪审员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经常性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微博庭审直播、案件评查等活动,主动向陪审员宣传法院工作动态,通过陪审员的社会影响力,架起法官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持续传播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