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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庭综合楼标牌制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屯溪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9-08-08 11:12:39 打印 字号: | |

屯溪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庭综合楼标牌制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院新审判法庭综合楼标牌制作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综合楼标牌(限价9.8万元)采购项目

(二)相关事项告知                                                                                                                                                                                                                                                      

1、标牌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以及要求详细采购报价表。

2、供货安排:

① 地点: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② 时间要求: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对我院供货以及现场安装工作。

3、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4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4、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发生损坏,在接到我院电话通知后一个工作日以内负责修复。

5报价要求。报价包含物品材料、制作、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即交付验收价格。报价表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

6、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内,如果我行发生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物品采购需求,根据本次采购单价、结合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采购内容

黄山市屯溪区法院标牌采购报价表

序号

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材质要求

1

科室牌

30*15

210



可拆卸铝合金型材、烤漆工艺、丝印文字

2

法庭门牌

30*15*1.5

30



0.8厚拉丝铜板折弯、烤漆工艺、腐蚀

3

门号牌

15*6.5

120



双色板雕刻

4

楼层牌

30*30*2

33



1铝板、烤漆工艺、丝印文字

5

法庭插牌

30*13.5

203



铝合金、双色板雕刻

6

家事法庭桌牌

30*12*12

17



铝合金三角桌牌

7

洗手间

30*12

41



可拆卸铝合金型材、烤漆工艺、丝印文字

8

强弱电

15*8

18



0.8拉丝不锈钢、烤漆工艺、腐蚀

9

前门铜字

90cm*10

9



0.8厚拉丝铜精品字

10

后门铜字

45cm*10

4.5



0.8厚拉丝铜精品字

11

诉讼服务中心

60cm*6

3.6



0.8厚拉丝铜精品字高空安装

12

诉讼服务中心背景

45*16

公分

720



2.0+0.3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3

大厅右

32*8

公分

256



2.0+0.4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4

西入口

25*26

公分

650



2.0+0.5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5

法警指挥中心背景

25*20

公分

500



2.0+0.6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6

四楼背景

25*16

公分

400



2.0+0.7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7

五楼背景

33*16

公分

528



2.0+0.8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8

七楼背景

34*10  12*42

公分

844



2.0+0.9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19

九楼背景

56*10  20*42

公分

1400



2.0+0.10亚克力水晶字雕刻

20

围墙宣传栏

220*110

20



2.5钢架、高清喷绘、拉丝不锈钢包边

21

地下车库标牌

40*25

30



1.0铝板+反光膜


合  计



 备注:报价包含物品材料、制作、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即交付验收价。报价表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

 

三、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程序

开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下午17:00时.

开标地点:黄山市屯溪区法院

本次采购主要程序如下:(1)请参加采购的公司按本邀请函规定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开标谈判,参加采购时请按本邀请函要求提开标判文件;(2)公司陈述和演示,采购小组质询和沟通;(3)综合评审;(4)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5)通知采购结果;(6)与入选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7)履行采购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采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9年8月13日17:00前向本院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投标人在报名后,须自行前往地点进行现场勘察。(3)公告时间4个工作日(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3日)

(4)参加采购的公司应按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准备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构成按以下顺序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5)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经营范围、合作单位及合作业务介绍等)

(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代表授权书

(8)承诺与声明

(9)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行业资质证明,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合一证件即可。

6、报价表(未经沟通不得修改)。

上述材料均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8月13日17:00前到屯溪区人民法院308室报名,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需现场出示证件:参加谈判人员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方式及报名

项目单位:屯溪区人民法院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路188号

联系人:曹韶明

联系电话:0559-2319336

 

 

一九年八月八日


 

 
责任编辑:屯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