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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恒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财产分配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冯昱翔  发布时间:2019-06-19 16:07:25 打印 字号: | |
  日前,屯溪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对“龙恒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标志着涉及债权人1200余户,对外负债8.12亿元的“龙恒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财产分配工作正式启动。

  “龙恒公司”系指黄山龙恒汇金置业有限公司及黄山龙恒置业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房地产企业,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3月1日被屯溪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该院裁定两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此次“龙恒公司”破产财产分配为第一次分配,采用实物及现金分配结合方式,所分配财产总额5.54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达39%。

  屯溪区法院自受理“龙恒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以来,对案件审理高度重视,由院庭长带头组建合议庭,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完成“龙恒公司”开发楼盘的施工及验收工作,为1300多户业主办理权属登记,并通过诉讼、拍卖等方式加大资产变卖和催收力度,累计增加破产财产4亿余元,增幅达200%。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对全体债权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做好破产案件扫尾工作。
责任编辑: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