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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强制腾空万余平米厂房 助力破产案件财产清偿
作者:王柏松 王驰元  发布时间:2019-06-12 16:35:50 打印 字号: | |
  6月11日,一面写有“秉公高效执法 护航园区经济”的锦旗被小心翼翼地送到屯溪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送来锦旗的是黄山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系列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而不久之前,他还在因公司厂房被占用无法顺利进行破产财产处置而愁眉不展。

  该公司是一家以汽车轮胎加工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2015年起该公司不断向其他企业、个人筹集资金维持企业运转,无奈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借款,导致多名债权人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以该公司为民事被告的案件仅屯溪区法院就有6件,涉及未清偿债权1200余万元。

  2018年7月,因该公司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屯溪区法院亦将涉该公司系列案件报送黄山中院并移送破产管理人。

  该公司持有占地面积达12000余平方米的厂房及办公室可用于破产清算,但该公司在破产受理前曾与黄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某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该公司同意又将厂房转租给黄山市某塑业有限公司,致使厂房被占用。后屯溪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该公司与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厂房出租协议》,要求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某塑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腾空案涉厂房及办公室并交还。

  4月25日,该公司破产管理人向屯溪区法院申请腾空案涉厂房及办公室。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厂房仍然被某塑业有限公司占用,堆放有大量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物品。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了解到案涉厂房及办公室将作为破产财产被破产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能否及时腾空将影响到拍卖程序及标的物价值。事关众多债权人利益,执行法官决定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多次约谈某塑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动员其主动腾空,另一方面调度执行人员计划强制腾空,确保万无一失。

  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努力下,某塑业有限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搬离,案涉厂房及办公室于6月4日交付给破产管理人。顺利腾空打消了竞买人的顾虑,腾空交付的第二天案涉厂房及办公室即成功以731.65万元的价格拍出,为下一步该公司系列案件的债务分配偿还打下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