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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法院借力执行“东风”成功化解十年信访旧案
作者:程小玲 王驰元  发布时间:2019-05-22 15:02:54 打印 字号: | |
  5月15日,屯溪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旧案,在处理该案过程中,执行法官运用法治思维释明法理,并借“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东风”多方协调,将陈年旧案执行完毕,有效化解信访诉求。

  该案申请人夏某是原黄山市某汽车运输公司职工,工作期间因工负伤并被鉴定为伤残,后续需要特殊医疗支持。企业改制后,夏某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适用标准等问题与该运输公司留守处发生纠纷。2008年3月18日,屯溪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该运输公司留守处支付夏某门诊费及理疗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

  2009年6月,夏某向屯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运输公司留守处,然而法院经查询后发现该留守处为临时办事机构,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而夏某因不满法院执行结果,开始四处信访。为了办理夏某的执行申请和信访请求,执行法官坚持每年对被执行人穷尽各类财产查询措施,并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做最大努力解释说明,耐心多次告知夏某,法院所有执行行为均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执行不能实属被执行人履行能力问题,属于法律风险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来,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持续深入,法院执行威慑力跃升至新的高度,执行法官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终于促成该留守处的管理单位同意一次性缴纳执行案款286847.92元和执行费3244元。5月15日,夏某拿到了自己期待多年的执行案款,至此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