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购置指纹手机柜
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我单位现需采购指纹手机柜六台台,现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购置指纹手机柜招标。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三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独立完成本投标项目,不可以有转包、分包行为。
四、设备参数要求:
品牌规格:都派50门指纹手机柜;
外形尺寸(高、宽、深):1800mm×1260mm×300mm;
箱数:50;
柜门尺寸(高、宽、深):150mm×150mm×300mm;
功能:1、存物时按存键,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指纹采集对比,指纹采集完成后自动打开箱门存入物品。取物时直接对比存物时录入的指纹,指纹对比成功后自动开箱取出物品。
2、根据需要可设置固定箱门、一指一箱、一指多箱、中途取物等功能。指纹寄存柜还需选配联网功能,实现与第三方数据对接验证人员身份、数据记录、数据查询、远程操作、分级管理、指定运营时间等高级功能。
3、禁用时间段功能、多种模式自由切换、长期固定使用功能。
4、在管理模式下,管理快捷菜单可应急开启箱门、清除箱门ID、查询箱门状态等操作。可设置500位管理员进行管理,每个管理员可根据自己的用户号及管理密码进行管理操作而互不影响。
5、记录查询功能、箱门锁定功能、区间(范围)开箱功能、可设置分时间段存取、主控可插SD卡(可储存存取管理记录)、应急开箱功能、语音提示功能。
五、购置设备数量:
指纹手机柜六台。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6、自有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等(复印件)
七、报价要求:
报价函需承诺提供的设备满足要求,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提交的材料需包含产品单价、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报价函请密封,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于2019年5月16日11:00前送达屯溪区长干东路188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308室)。
八、定标原则:
报价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以售后服务承诺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十、联系人:
曹先生,电话:0559-231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