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一行到屯溪区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其洲,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臧世凯,屯溪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健,屯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华等陪同。
督导组一行查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查阅了扫黑除恶台账资料。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市区两级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并征求了与会人员对扫黑除恶及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汪利民对市区两级法院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传达了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指示。针对下一步工作,汪利民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黄山是安徽的窗口,黄山两级法院更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坚持依法严惩。切实抓好案件审理,在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与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快执。三是要加大排查力度。增强线索排查意识,吃透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案件的梳理、摸排力度,从中甄别和筛选出一批深层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切实提升线索价值。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防患于未然,对法院队伍中出现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坚决予以惩处,确保队伍干净、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