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驻点扫描
外包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五月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须知
四、评标办法
五、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六、投标文件(格式)
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经我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对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驻点扫描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驻点扫描外包加服务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单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5、项目预算:15万元/年
6、最高限价:15万元/年
6、标段(包别)划分:一整包,不得转让及分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近三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3、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须从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5 月 10 日 17:00时整。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88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308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单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88号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0559-2319336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公告发布媒体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http://ahtx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
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驻点扫描外包加服务项目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0559-2319336
|
3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 |
4 |
服务周期 |
两年 |
5 |
采购预算价 |
15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0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11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如有需求,请自行踏勘。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 递交截止时间 |
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88号308室 时间:2019年5月10日17:00时整(北京时间) |
15 |
开标地点及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16 |
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
三、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制订。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实际使用方)。
2.2投标人:系指下载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4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5近X年: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5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6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8.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 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资格性、有效性等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实质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九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条 如果通过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投标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适用于最低评标价法)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无效。
第十三条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十四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评标细则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企业资质 |
有省级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得4分;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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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数据处理、档案数字化扫描的每个得2分,共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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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1.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四年以上档案数字化经验且具有省级档案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的4分;(提供证书、合同原件证明及近四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组人员具有省级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人员远程教育上岗证书的每个得3分共6分(提供证书及所在单位近两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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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企业业绩 及技术实力 |
1、有档案元数据采集系统软件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2、有数据校对及质量管理系统软件得3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3、每提供一份2014年以来安徽地区法院系统档案整理或数字化加工合同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 4、每提供2015年以来安徽地区法院系统随案生成项目案例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和随案生成的,仅计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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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项目方案 |
(1)有详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介绍、项目需求、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 (2)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详述(档案数字化各流程介绍及各环节加工质量标准等);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 (3)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和档案安全与保密工作方案等。优8-10分,良4-7分,一般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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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价格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
20分 |
4、定标办法:
4.1评委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底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人;
4.2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顺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收发、扫描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按规定编目,并在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中登记上传。
2.接收、扫描、整理、装订归档材料,按规定编目,并在档案管理系统中登记上传。
3.其他由采购人交办的与扫描、整理、装订有关的工作。
4.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服务技术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数字化加工现场的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从业过程中无失泄密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
4、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需在技术文件中详细描述档案加工作业流程,图像处理方法,质量控制及差错防范措施。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确定项目经理,并说明主要参与人员的职责及任务,并附简历。所确定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更换须经采购方同意。
(二)扫描技术要求
彩色扫描采用(200dpi)JPG格式,扫描分辨率≥200dpi。确保扫描图像效果跟档案原件吻合。
分辨率:≥200dpi
颜色:24Bit真彩色
格式:JPG TIFF
压缩方式:JPG
(三)本项目总体质量要求
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4、电子化案卷级目录与文件级目录能一一对应并准确无误挂接。
(四)扫描加工要求
1、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工作单核对目录,修改有错误的目录并将档案实体按照实际扫描页重新编号并填写到工作单中,作为文件和质检依据。
2、启钉、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
3、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
4、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
5、为更好的展现档案原貌,采用彩色单页jpg的存储格式,黑白单页TIFF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为2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可将分辨率提高到300dpi。
6、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
7、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的,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
8、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应当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折子页、图纸、表格等应整页扫描。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
(五)扫描图像处理要求
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1、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3、字迹洇透: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4、图像深浅不一: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5、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信息。
(六)档案整理、装订 要求
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遵循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
2、档案装订应按照历史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的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
3、对于装订时某些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应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
4、档案装订必须采用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装订物,应予以剔除。
5、档案装订,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
6、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位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
(七)图像数据挂接要求
档案扫描完成后,需要与馆藏现有的计算机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其中,扫描文件以卷为单位进行存储,案卷目录应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卷内目录应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为确保数据挂接的正确性,投标方应确保档案目录数据与档案扫描图像的一一对应,确保加工扫描成果在采购方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屯溪区人民法院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八)档案扫描加工质量要求
1、图像要求:图像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
2、数据对应:档案目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100%正确对应。
(十一)人员要求
为了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及扫描质量,投标方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的扫描队伍,扫描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方的保密、安全各项要求。
(十二)安全保密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外包人员真实的个人资料,提交采购人用于资格审查。
2.外包人员需与法院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
3.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
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封面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为 (投标单位名称) 的合法代表,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我方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并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文件(如有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拒绝任何投标。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
|
|
投标范围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
服务周期 |
|
|
投标总价 |
大写: |
小写: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全称) :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委托代理人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此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标事宜或签署投标文件的。
5、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6、其它评审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