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因档案室建设需要,我单位现需采购防磁柜两台,现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购置防磁柜招标。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销售防磁柜资质的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独立完成本投标项目,不可以有转包、分包行为。
四、设备参数要求:
外形尺寸:1700mm×570mm×520mm;
容量:1.8L 八个抽屉。
五、购置设备数量:
防磁柜两台。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6、自有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等(复印件)
七、报价要求:
报价函需承诺提供的设备满足要求,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提交的材料需包含产品单价、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报价函请密封,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于2019年5月7日17:00前送达屯溪区长干东路188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308室)。
八、定标原则:
报价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以售后服务承诺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十、联系人:
曹先生,电话:0559-2319336。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