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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首份要素式判决书出炉
作者:冯昱翔  发布时间:2019-03-28 17:13: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该院第一份要素式判决书,标志着该院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取得新成效。

  这份采用要素式书写方式的判决书,不再详述原、被告双方的诉辩事实、理由,而是重点对双方争议的要素即营养费、护理费、电瓶车修理费数额进行认定,大大简化了判决书篇幅,针对性更强,并且庭审当天就送到了当事人手中。要素式判决书不仅能够快速制作、快速宣判,而且以要素式的结构使当事人更易清楚明了,满足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但不是每起案件都适用于要素式裁判文书,目前只有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速裁案件能够适用。

  近年来,屯溪区法院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为应对案多人少压力,适应司法改革新需求,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制定了《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建立速裁工作机制,积极开拓新型多元化解纠纷渠道。今后,该院将积极推广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化等格式化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冯昱翔)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