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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作者:程波  发布时间:2019-03-22 16:08:28 打印 字号: | |
  为适应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在党委重视支持下,牵头拟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近日,该《工作指引》在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政法各部门联席会议经充分协商讨论后,由区委政法委印发实施。

  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适用法律无争议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没有异议的。法院对适宜轻刑快办的案件,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

  该《工作指引》的施行将使司法资源投入和配置趋于合理化,有效保障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协调统一,大大缩短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周期,实现诉讼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贏。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