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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建华院长向区人大作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张贞  发布时间:2019-01-17 16:20:3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月17日上午,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院长潘建华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潘建华在《报告》中说,2018年,屯溪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推进平安屯溪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受理刑事案件364件,审结352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强化司法责任担当,护航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3511件,审结3057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维护金融秩序;受理行政案件70件,审结54件,加大参与依法治区建设力度。三是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1889件,执结2256件(含旧存),到位金额2.69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核心指标均顺利实现达标。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司法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完善和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实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探索集中开庭审理模式;整体设计多元化解、繁简分流、诉前调解和速裁机制,设立全市第一家律师调解工作室。五是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司法队伍。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培训提升司法能力,从严治院狠抓纪律作风,确保法官清廉、司法清明。六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区委各项部署,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445件,审、执结5722件,结案率同比上升4.58个百分点,法官、院庭长人均办案数位居全市前列。

  2019年,屯溪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省委巡视整改为抓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稳妥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切实提升司法公正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成黄山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司法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群众期待;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夯实基层队伍基础。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