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华主持召开2018年第八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绩城依法列席。这是屯溪区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区法院审委会会议。
潘建华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各类型案件中的运用,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绩城指出,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要认真落实“两高”《实施意见》要求,在列席审委会中依法规范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共同把案件办好办扎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要建立与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