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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三类黑恶势力
  发布时间:2018-09-11 10:54:52 打印 字号: | |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责任编辑: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