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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能动司法添彩旅游经济
作者:张贞  发布时间:2018-04-27 14:59:1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服务意识,找准司法审判服务旅游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全力保护旅游资源、化解旅游纠纷,用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辖区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色添彩。

  一是保留粉墙黛瓦。妥善审理因城区改造、旅游开发产生的涉徽州古民居纠纷案件,严守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迁移过程中的“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力求完整保持古民居、古村落历史风貌。如孙某诉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案,涉案房屋位于黎阳老街改造拆迁范围内,且属于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承办法官多次斡旋,该房屋最终得以保留。

  二是守护绿水青山。向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亮出刑事审判“红牌”,严厉惩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筑起司法铁壁护卫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公开力度,凝聚全社会环保共识,吸引公众自觉加入环保监督队伍。2013年以来,仅发生赵某非法采挖砂砾石牟利一案,该案承办法官综合考虑矿产资源破坏及周边地质环境破坏,依法严格定罪量刑,以法律威慑力量为社会大众树立了一道警示教育标杆。

  三是打开绿色通道。在民事审判第一庭成立专门团队,增强旅游案件审理及纠纷化解专业力量。结合小额诉讼程序,开辟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快立快审通道,部分案件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处。针对旅游纠纷的突发性、时效性特点,在老街景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第一时间就地化解旅游纠纷,节约游客时间成本。2013年以来受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30件,全部审结,有20件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

  四是净化旅游市场。与区旅游局共同制定关于旅游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意见,各自确定专人对接,构建旅游纠纷大调解格局。及时通报旅游纠纷案件审判情况、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同优化旅游市场。从源头入手防范旅游纠纷,多渠道、多媒介、多角度扩大宣传,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升服务。2013年以来走上街头向游客及经营者发放宣传手册百余册,提供法律咨询数十次。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