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屯溪区法院开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的第一张司法拘留决定书,正式向执行难题宣战。
2016年11月13日,被执行人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申请执行人方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陈某负全部责任。2017年9月5日,屯溪区法院判决陈某赔偿方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后陈某并未找方某协商处理赔偿费用,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方某无奈向屯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要求处理赔偿事宜,无奈陈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玩起了“躲猫猫”的技俩,导致执行法官数次前往陈某住所及工地扑空,案件一时陷入执行停滞状态。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公安临控、村民居委会联动等方式,不放过任何能够寻找到陈某踪影的蛛丝马迹。终于,峰回路转,得到线索陈某正在丽朗酒店施工,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分队赶往施工现场,将陈某抓获,鉴于其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恶意规避执行,依法向其开出了司法拘留决定书。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已打响,屯溪区法院有勇气、有信心、有毅力打赢这场战役,全力以赴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