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溪区法院出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密切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提高涉诉信访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该实施办法分工作原则与目标、组织实施、基本要求、督办检查共四章十八条,细致划分了院领导、案件承办法官、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中的职责,明确提出实行首办责任制,相关案件的后续接访及化解由首次接访的院领导负责到底,承办法官参与配合协助,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协调及督办检查。同时,该实施办法对院领导接访的时间安排、具体方式、案件类型等亦作出详细规定。
该院院领导接访工作将以解决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为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