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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屯溪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8-01-20 11:16:25 打印 字号: | |

 

 

屯溪区人民法院 

2018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屯溪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屯溪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组成,编制67人,目前在职65人。退休18人,聘用58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中心工作的着眼点和切入点,主动加强分析研判,审慎、稳妥处理企业涉诉纠纷和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二是进一步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严惩黄赌毒、暴力犯罪、网络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治宣传、青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进一步优化司法便民为民。审慎审理涉教育、医疗、房地产、家事纠纷等群众关注案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开展好民商事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和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司法更贴近群众。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推进改革。坚决落实好上级部署的重大司法改革措施,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完善履职保障等配套制度,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庭审实质化。确保改革成效体现在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体现在司法公信力提高上。

五是进一步从严治院锻造队伍。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审判执行的具体实践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警队伍。

 

 

 

 

第二部分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389,533.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0.00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其他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589,178.29

     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0.00

     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1,014.40

     其他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8,627.8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520,712.64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三、预备费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2,389,533.13

本年支出合计

12,389,533.13

 

 

 

 

上年结余收入

0.00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2,389,533.13

支出总计

12,389,533.13

 

附表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合计

12,389,533.13

0.00

12,389,533.1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589,178.29

0.00

10,589,178.2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

  法院

10,589,178.29

0.00

10,589,178.2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

    行政运行(法院)

8,589,178.29

0.00

8,589,178.2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2,000,000.00

0.00

2,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1,014.40

0.00

861,014.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1,014.40

0.00

861,014.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61,014.40

0.00

861,014.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8,627.80

0.00

418,627.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8,627.80

0.00

418,627.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

    行政单位医疗

418,627.80

0.00

418,627.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0,712.64

0.00

520,712.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520,712.64

0.00

520,712.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

    住房公积金

520,712.64

0.00

520,712.6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附表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2,389,533.1300

10,189,533.13

2,200,00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589,178.2900

8,389,178.29

2,200,000.00

 

  05

  法院

10,589,178.2900

8,389,178.29

2,200,000.00

 

    01

    行政运行(法院)

8,589,178.2900

8,389,178.29

200,000.0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2,000,000.0000

0.00

2,00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1,014.4000

861,014.40

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1,014.4000

861,014.40

0.00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61,014.4000

861,014.4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8,627.8000

418,627.80

0.0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8,627.8000

418,627.80

0.00

 

    01

    行政单位医疗

418,627.8000

418,627.8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0,712.6400

520,712.64

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520,712.6400

520,712.64

0.00

 

    01

    住房公积金

520,712.6400

520,712.64

0.00

 

 

 

 

附表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转

0.00

一、本年支出

12,389,533.13

12,389,533.13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00

0.00

 

 

()外交支出

0.00

0.00

0.00

二、本年收入

12,389,533.13

()国防支出

0.00

0.00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389,533.13

()公共安全支出

10,589,178.29

10,589,178.29

0.00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教育支出

0.00

0.00

0.00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科学技术支出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00

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1,014.40

861,014.40

0.00

 

 

()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0.00

0.00

0.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8,627.80

418,627.80

0.0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0.00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0.00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0.00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0.00

0.00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0.00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0.00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0.00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0.00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520,712.64

520,712.64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三)预备费

0.00

0.00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0.00

0.00

 

 

 

 

 

 

 

 

 

 

 

 

 

 

二、结转下年

0

0

0

 

 

 

 

 

 

 

 

 

 

 

 

收入总计 

12,389,533.13

支出总计 

12,389,533.13

12,389,533.1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附表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2,389,533.1300

10,189,533.13

2,200,00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0,589,178.2900

8,389,178.29

2,200,000.00

 

 

05

法院

10,589,178.2900

8,389,178.29

2,200,000.00

 

 

01

行政运行(法院)

8,589,178.2900

8,389,178.29

200,000.0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

2,000,000.0000

0.00

2,00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1,014.4000

861,014.40

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1,014.4000

861,014.40

0.00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61,014.4000

861,014.4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8,627.8000

418,627.80

0.0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8,627.8000

418,627.80

0.00

 

 

01

行政单位医疗

418,627.8000

418,627.8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0,712.6400

520,712.64

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

520,712.6400

520,712.64

0.00

 

 

01

住房公积金

520,712.6400

520,712.64

0.00

 

                                   

 

 

附表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0,189,533.1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805,399.63

  30101

  基本工资

2,420,172.00

    30101

    基本工资

2,420,172.00

  30102

  津贴补贴

1,884,900.00

    30102

    津贴补贴

1,884,900.00

  30103

  奖金

2,158,855.00

    3010301

    第十三个月工资

201,681.00

    3010302

    双拥奖

250,500.00

    3010303

    年度绩效考核奖

1,706,674.00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305,472.63

    3010401

    养老保险

861,014.40

    3010403

    工伤生育保险

25,830.43

    3010404

    基本医疗保险(在职)

258,304.32

    3010405

    医疗调节金(退休)

5,400.00

    3010406

    补充医疗保险(在职)

129,152.16

    3010407

    补充医疗保险(退休)

25,771.3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6,000.00

    3019901

    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36,00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48,060.86

  30201

  办公费

100,000.00

    30201

    办公费

100,000.00

  30202

  印刷费

60,000.00

    30202

    印刷费

60,000.00

  30205

  水费

30,000.00

    30205

    水费

30,000.00

  30206

  电费

250,000.00

    30206

    电费

250,000.00

  30207

  邮电费

300,000.00

    30207

    邮电费

300,00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6,20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6,200.00

  30228

  工会经费

51,660.86

    30228

    工会经费

51,660.86

  30229

  福利费

13,000.00

    30229

    福利费

13,00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00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00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51,200.00

    3023901

    车改补贴

451,20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46,000.00

    3029903

    其他费用

346,00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6,072.64

  30305

  生活补助

12,600.00

    30305

    生活补助

12,600.00

  30309

  奖励金

2,760.00

    30309

    奖励金

2,76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520,712.64

    30311

    住房公积金

520,712.64

 

 

附表7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屯溪区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表8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的部门也要公开此表,并说明:“**(部门、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表9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预算数

合计

1,026,200.0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6,2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00,00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500,000.00

 

 

 

第三部分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8.95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可支配收入1238.95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238.95万元,收支平衡。按预算单位分:其中本级收支预算1238.95万元。按收支结构分:其中基本支出1018.9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20万元,用于完成本部门特定的工作任务等。

二、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8.9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50.49万元,因司法体制改革,工资改革,故2018年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比2017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类)支出1058.92万元,占85.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10万元,占6.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86万元,占3.38%;住房保障支出52.07万元,占4.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2018年预算数为1058.9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53.88万元,增长(下降)28.34%。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度绩效考核奖项目和人员增加,其中:“行政运行”858.9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的人员工资、津贴、奖金、以及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基本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0万元,主要用于诉讼费退费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6.1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9.02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保险缴费增加,用于干警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8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86万元,增加1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医疗保障支出增加,用于干警医疗保障。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2.0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8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医疗保障支出增加,用于干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8.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8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6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增加49.7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押解、办案的执法执行用车早已超出使用年限,需要报废购置新执法执勤用车。

五、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8年交警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8年交警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屯溪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238.95万元。

八、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预算1238.9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8.95万元,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250.49万元,主要是因司法体制改革,工资改革,故2018年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比2017年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

九、关于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溪区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预算12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95万元,占82.24%;项目支出220万元,占17.7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84.81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4.92%,比2017年预算增加5.4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行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屯溪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为150万元,包括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以及日常办公设备采购。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屯溪区人民法院购买服务事项未纳入部门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屯溪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2辆,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对排放标准未达标、已超过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申请处置并更新。

(五)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1个。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万元。(具体见下表)

 

屯溪区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部门(单位)名称: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

法院各类案件直接、间接办案支出

185

 

185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

购买各类与审判、执行、涉诉信访有关的业务装备

145

 

145

人民陪审员项目

人民法院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履行规定职责所必须的、直接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开支

20

20

 

金额合计

350

20

330

年度总体 目标

目标1:依法受理各类诉讼案件,履行审判监督职责

目标2:维持和保证正常的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行

目标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普法宣传

目标4:加强机关党建、双拥、文明创建、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分值设定(共100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依法受理各类诉讼案件

结案率复合指数

8

指标2:维持和保证正常的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行

是否正常运行

8

指标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宣传

是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

8

指标4:机关党建

是否有党建材料

5

指标5:文明单位创建

是否有文明创建材料

5

指标6: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

是否有党政廉政材料

5

指标7:信息化建设

是否提高信息化水平

6

成本指标

指标1: 行政运行

预算  838.92    万元

10

指标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预算  86.10     万元

5

指标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预算  41.83   万元

5

指标4:住房保障支出

预算  52.07    万元

5

指标5: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预算 220    万元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5

指标2: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5

指标3:优化司法便民为民

开展好民商事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和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5

指标4:提高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

审判流程、庭审、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政府目标考核满意度

满意(或不满意)

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华北科技学院招收本专科学生收取的学费收入,煤炭总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的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支出。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华北科技学院的教育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补助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监系统干部培训等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经费。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文化类事业单位的支出。具体为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煤矿文工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文化出版类事业单位的支出。具体为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离退休干部局管理的局机关离退休人员,以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监察分局的行政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用于离退休干部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医疗事业单位的支出。具体为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煤炭总医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核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公费医疗等经费。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基本建设支出。

(十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定员定额试点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职能业务专项支出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信息统计等服务保障的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国务院安委会专项(项):指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项目支出。

(二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事故调查、政策法规规程和标准制定、  “三同时”审查等职能业务工作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用于原机关分流人员的基本支出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二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患等支出(项):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本级用于安全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前期经费的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项目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 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

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 0 0 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 0元。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 23号)的规定,从1 9 9 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三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二)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屯溪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