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屯溪区法院和屯溪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目前,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全市第一家律师调解工作室。每周二安排一名律师“坐诊”调解工作室值班,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律师调解员由屯溪区司法局在屯溪区范围内选派具有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品行良好,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的律师担任,并建立调解员名册,在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名册信息。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开展后,律师调解员将接受法院委派,参与矛盾化解和纠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能达成协议的,对无争议事实如实记载并反馈区法院,由法院予以登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