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履责有痕、追责有据。
责任清单分别包括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组监察室监督责任清单、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法院工作人员党风廉政责任清单。按照该院的实际情况,将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以“量身订做”形式分别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详细明确了院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纪检组监察室、各庭室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内容。“责任清单”涵盖了组织领导、“一岗双责”、干部选拔任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源头治理等方面内容,将为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约束、提高审判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