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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法院以调为先化家事纠纷促和谐
作者:程臻  发布时间:2017-05-04 15:00: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纠纷,主审法官耐心疏解当事人心结,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杨某和刘某因感情破裂于2015年协议离婚,其子由杨某抚养。后杨某因在外地打工,不便照顾其子,其子随祖父母生活至今。刘某遂以杨某未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且一方当事人不在本地,若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化解。法官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双方平稳和谐地达成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

  据悉,自该院成立专门家事审判庭以来,家事案件审理结案率节节攀升,从2016年9月起至2017年3月,共审结家事类案件177件,调撤97件,撤诉率、调解率占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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