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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法律人生
作者:吴宇飞  发布时间:2017-02-23 17:00:46 打印 字号: | |
  我在屯溪区法院工作已三十余年,从立案到审判,从初出茅庐的审判员到业务庭庭长,从对案件感性认知上升到理性认知,自己也从一个年轻小伙子变成了饱经风霜的中年人。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法官,日常接触的案件类型以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为主。在开庭和调解的时候,当事人身边往往会跟随很多亲朋好友,你一言我一语,当事人的情绪很容易被煽动起来。如何安抚好当事人及亲友的情绪,如何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法官这时最需要做的是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与当事人加强沟通、多做思想工作,进一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我们在办案中面对的当事人大多是普通老百姓,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侯既要讲法也要讲情,还要注意与他们的沟通方式,要将法律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给他们听,他们会更容易接纳,如果生搬硬套法律规定,将无法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我目睹过很多纷争纠葛,也审理过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前不久,我审理了一起普普通通的离婚案件,却让我感到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素养,还要有与当事人情感交流的技巧。

  妻子来法院立案,要求与丈夫黄某离婚。我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及时与原告沟通了解案情,在我了解到虽然黄某的妻子表示要离婚,情绪也很激烈,但她本意并不是要离婚,而是想以离婚来发泄对丈夫的不满。针对这一情况,我没有立即开庭判决,而是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为他们做调解工作,并给双方发出《法官寄语》。温情的《法官寄语》感动了黄某夫妻二人,最终此案以撤诉结案。

  中国的民情讲究的是中庸之道,对于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而言,更需要用心感悟人情和法律之间联系。基层法院的工作是平凡而琐碎的,也许这些被看作是点滴民事小案的纠纷,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恰恰的是人心向背之所在。
责任编辑:汪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