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电信合同起纷争 法官耐心促和解
作者:周欣  发布时间:2016-05-24 10:16: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电信合同纠纷,经过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耐心细致地沟通、调解,双方在第一次开庭后和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2014年8月27日,黄山某担保公司与某通信公司黄山市分公司签订了一份靓号使用协议,合同签订期限一年,合同期内,双方约定了靓号使用最低消费每月不低于2000元,同时绑定宽带,每月使用费600元。合同到期后,担保公司想继续使用靓号并且按实际使用通话费缴纳费用,通信公司认为靓号是特殊服务号码,如果按照正常通信收取费用不仅有损公司利益,且对其他用户不公平,双方僵持不下,该担保公司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发现原告仍有使用该服务的意愿,此案尚有协商空间。为兼顾双方利益,法官又分别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各自诉求,同时,向此类通信公司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咨询、了解类似业务的处理情况,并参考他们的意见。终于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和解,重新签订了新的通信服务合同,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责任编辑:王茜